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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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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常熟理工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和网格化建设,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新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校实际,现组建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基层组织选拔标准

组团长、楼宇长、单元长(楼层长),通过自主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选等环节,从全校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中选拔产生

宿舍舍长,通过自主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备案等环节产生,原则上,舍长应为共青团员,无挂科。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所在组团和楼宇情况,涉及的每个组团选拔组团长2名、每个楼宇选拔楼宇长2名、每个单元选拔单元长2名、每个楼层推荐楼层长2(仅21号楼为层长)。请各位同学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踊跃报名,并于1112将附件1附件发至2434425247@qq.com

三、工作保障

1.组团长、楼宇长、单元长(楼层长)参照校级学工助理认定,宿舍舍长参照院级学工助理认定。

2.学校提供方便务实的办公条件,充分满足实际需求,按照社区管理实际和学校要求,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社区值班等事宜。

3.立以育人成效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比表彰,将考核结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考察指标之一,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参考项之一。

四、说明

组团:根据东湖校区宿舍情况,1-2号楼为组团13-4号楼为组团2,依次顺延至10组团,21号楼单列

楼宇:1号楼为楼宇12号楼为楼宇2,依次顺延至至21号楼。

层长:21号楼以楼层来安排层长

如有疑问请联系刘老师,电话:52251563, 1836148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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