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给予丁淑菁警告处分的决定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3-24 【字体: 大 中 小 】 常熟理工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文件 生食院 学〔2021〕4号 关于给予丁淑菁警告处分的决定 丁淑菁,女,062117122,在校期间因使用违章电器构成违纪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警告处分。 常熟理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拟推荐申报2021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名单 下一条:关于给予吕莹、王静警告处分的决定 相关文章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答辩结果...[20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