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给予董露露、李春银、祝凯雯警告处分的决定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3-24 【字体: 大 中 小 】 常熟理工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文件 生食院 学[2021]2号 关于给予董露露、李春银、祝凯雯警告处分的决定 董露露,女,062017323、李春银,女,062017327、祝凯雯,女,062017339在校期间因使用违章电器构成违纪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警告处分。 常熟理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给予吕莹、王静警告处分的决定 下一条:2021届毕业生请假流程 相关文章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答辩结果...[20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