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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加强2019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1月3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国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教育部副部长孙尧、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江苏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8〕31 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在全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18〕12 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等一系列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国内部分高校接连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且造成多人伤亡的沉痛教训,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各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监控,做到责任到人,人人尽责;

    2.请各单位近期通过各种会议座谈、教研活动、学生班会等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在高校实验室的典型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指导教师对学生实验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要加强对学生操作实验的安全指导,做好实验项目(特别是探索类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前要开展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实验;

    4.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并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和双本账),认真查找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人员及仪器设备安全。

    二、切实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所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措施,完成整改任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

    (1)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务必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2)实验室内的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组织维修,保证假期中的安全。

    (3)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维修,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4)实验室内的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封存和高温高压等压力容器保管与存放情况,确保按规定要求存放。

    2.各单位平时应安排人员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

    三、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好水电门窗,贴好封条。

    2.假期中需使用的实验室,应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实验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教务处将于1月18日前会同保卫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开展检查。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实验室工作环境,并将实验室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月14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sjk@cslg.edu.cn     

    联系人:薛晨,电话:52251186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